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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事情好像喪失了能力。
現在的我,很多事情,不會寫、不會拍、不會記憶。

只有手,還是動著。
然後,自己看到完成的小鞋,還可以,心動。



很可惜,家裡小姪子的胖胖腿已經穿不下了。
不然這雙明明寫著他的名字呀!!!



我知道,是可以把小鞋作的更花俏、更可愛。
但我就是固執的偏愛:這樣就好的~簡單。



讓布料去呈現小鞋的質感。
讓一針一線的樸質(或者說是傻氣吧),去傳遞手作最簡單的溫暖。

就是愛這個樣。



小鞋,也在《逗趣生活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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